近日,锦州市委、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工作清单》。坚持“双轮驱动”同向发力,“查、改、优”一体推进,锦州市细化25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市县两级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面”上抓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从“线”上抓查处案件、督促履职,相关职能部门从“点”上抓行业监管、行风建设,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锦州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专项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建议各职能部门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合理,提高办事效率。”“建议建立完善政企对话机制,定期召开政企对话会,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前不久,锦州市纪委监委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对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同题研商、同寻路径、同策求解。
走出机关、走进企业,把问题找准、把情况摸透。2022年以来,锦州市纪委监委开启“纪企直通车”,在全市选取10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市场主体呼声,号准需求脉搏,找准堵点、解决痛点,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我们第一时间对省纪委监委第一批288件营商环境问题督办件建立台账,采取‘电子台账+挂图作战’的方式,拉单列表、细化分解、逐级分办。”锦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和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带头包件督促办理,形成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双督办”模式,有效传导压力,实打实硬碰硬解决实际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上下联动推动同题共答。凌海市纪委监委以持续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国有资产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为契机,打开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突破口,推动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在凌海落实落地落细;古塔区纪委监委以开展“企业小助手”活动为抓手,组织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开展进企业解难题、“点对点”帮扶解困等活动,促进政企双方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