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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国共产党锦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09 09:27:54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点击: 【字体: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锦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2日)

赵恒心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锦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一会儿,市委书记王德佳同志还要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工作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脱贫攻坚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根”专项行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百日会战”做法与成效被省扫黑办通报推广。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易地建设费2.08亿元,精准查处了凌海市人防办原主任许彬等一批典型案件。推进中央宗教督查问题整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5人。有效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实行公职人员申报登记制度,纳入廉政档案,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98人。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破解难题,疏通堵点,服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华信集团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及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5名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对市不动产登记大厅“黄牛党”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5人,解除劳动合同14人,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彻底打破多年来存在的行业“潜规则”。对凌海大凌河段、北镇西沙河段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5人。对城区建筑工地沉降水排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追缴污水处理费150余万元,督促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女儿河王宝山段治理工程中违建大棚等堵点问题进行专项监督调查,确保了西湖公园顺利开工建设,避免政府损失3000 多万元。强力推动松山新区违建问题整改,共追责问责1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长期困扰该地区发展的违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纪律审查、巡察工作重点,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3起,处理137人。其中,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公开曝光8起8人。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共查摆问题4599个,制定整改措施5032个,建章立制814个。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298人。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查办了一批有质量、有份量、有影响的案件,高压反腐的震慑效应持续显现,共有5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73件,其中市管干部40人;结案17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4人;采取留置措施49人,移送司法机关72人,位居全省第四位;共收缴违纪违法款1.35亿元,收缴房产等实物折合人民币约11亿元。精准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涛、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唐兴顺、凌河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奇志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以案促改,向案发单位提出监察建议123份,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制作《迷途知返》等警示教育片4部,召开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活动23场次。与锦州石化公司共同建设了我市首座国有企业廉政教育基地。锦州苹果廉政教育基地、锦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全年共接待3万余人次。

(四)积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锦州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选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委“两专三兼”纪检监察干部。在全系统推广凌海市纪检监察协作区“三三三”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效能。县(市)区移送司法机关34人。乡镇(街道)立案数达782件,比上年增长26.5%。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北镇市沟帮子街道沟帮子村原党委书记马殿福家族式涉黑、松山新区桃园村原村主任唐吉凤受贿犯罪等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316个,解决问题2278个,制定整改措施577项,建立长效机制228个。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共立案2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5人,组织处理455人,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强化巡视整改,不断提升政治巡察质效

配合省委巡视组对黑山县、北镇市、古塔区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开展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化政治巡察,对45个市直单位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六、七、八轮常规巡察,覆盖率达68%。制定《锦州市对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计划》,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对滨海新区、松山新区31个村(社区)提级巡察,对69个街道、村(社区)交叉巡察,对脱贫攻坚、“吃空饷”问题专项巡察,对前四轮已经整改完成的23家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巡察。全市巡察机构共发现问题3444个,移交问题线索237件,立案率18.3%,政治巡察质效不断提升,基本达到“两满意、一服气”要求。制定《关于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7项制度,巡察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

(六)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强化日常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协助推动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探索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形成合力。对全市1310名县级领导干部、44家党委(党组)建立廉政档案, 开展常态化、连续性的日常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8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比达到94.6%。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既对党的事业负责,又对干部负责,全年共审核1366人次,对19名人选提出暂缓使用意见。制定《关于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反馈暂行办法》《关于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信访举报核查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了黑山县机关运行保障中心原主任高振岭等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散布谣言行为。对87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上门回访,帮助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卸下思想包袱。

(七)以铁面执纪、铁肩担当、铁板一块的“三铁”精神,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检视问题195个,班子检视问题28个,逐一列出整改计划。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树立“严、真、细、实”工作作风,强化“为民、亲民、利民”宗旨意识。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纪委监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中组部评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6个先进集体中唯一的地市代表。

制定《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将新成立的33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完成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建。建成北镇留置专区,组建北镇留置管理支队,满足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地区办案需求。市留置管理支队组建140人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解决了基层干部看护工作负担问题。

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充实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达到编制总数的95%。持续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培训19次,参训人员达1900余人次。在全系统实行上对下责任制和下对上承诺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填写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肃查处“灯下黑”问题,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9件,立案3件,对2名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始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始终立足锦州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哪里有难点、堵点、风险点,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就聚焦到哪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持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始终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求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同时,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执法者必先守法”,不能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甘当“火炬”,先燃烧自己再照亮别人,让初心和使命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让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虽然减少,增量仍有发生;不想腐的自觉尚未普遍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还需完善;“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还有短板,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仍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工作质量和创新能力亟需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全会工作报告贯通起来,一体学习贯彻,明确重点任务,结合锦州实际,推动落实落地。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进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初心和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以实际行动担当“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在学懂上持续用力,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新论述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要在弄通上持续用力,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不断提高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做实上持续用力,紧密联系锦州实际,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和省纪委、市委安排要求落实落细。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在“两个维护”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1+8”文件,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围绕“8+3”产业发展,“三城联创、三河共治、三山共建、两环一带”建设,以及双凌协同、两港联动、松太南越、北义闾山会师、古太凌黑与高铁同行“五大工程”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假作为的问题,形成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政治规矩。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始终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路径方法,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履行监督专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严格日常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充分运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信访举报和廉政回复等方法载体,动态更新廉政档案,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在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上持续用力,明确政策界限和处置标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规范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开展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工作,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强化巡察监督。研究制定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工作协调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对38个党组织、5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实现十二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促进巡察工作全流程规范。持续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加强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巡视巡察整改清仓见底。制定《锦州市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做实做细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监督检查室等业务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制定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指导意见,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

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四个监督”融合贯通、统筹推进,一体化组织实施、科学化运行调度。强化上下监督协同并进,既要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各项部署要求强化监督,又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使监督具体化、可操作。强化派驻监督同向发力,着力加强派驻(出)机构同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

(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继续推动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紧盯发现的问题,推动解决到位。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推动建立完善规范监督管理制度机制,铲除滋生黑恶腐败土壤条件。

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全面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发现群众身边问题,推动突出问题解决。组织全市开展低保户、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选择1至2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新成效。

以审查调查为重点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县乡纪委要进一步提高主动抓线索、查案件的能力,对重点案件市纪委监委提级查办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配齐配强县级审理力量,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市、县、乡三级形成合力,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双提高”。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保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稳定,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四)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家资源、国有资产,以及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精准把握政策,制定鼓励和处置主动投案暂行办法,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严防外逃现象发生。

提高审查调查质量。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解决好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效不够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基础保障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做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各项工作。制定问题线索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备案制度。开展集中化解重点信访举报件专项行动。“久立未结、久拖不办”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通过集中筛查,发现纠正重大瑕疵案件。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提质量、出精品。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建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台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制定运用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示”活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组织审查调查对象重新通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党性意识。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被审查调查对象,在忏悔反思的同时,要写出所在领域的政治生态情况。落实省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做好思想转化、跟踪帮助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同志澄清正名。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作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从严精准查处“四风”问题。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针对不同领域、层级问题,分类研判分析,认真查找成因,推动综合施治。从特点规律入手纠治享乐、奢靡歪风,紧盯重要节点、多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清理排查违规收受会员卡、购物卡、消费卡、加油卡等问题。从遏制增量着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督促各地区部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存在问题,针对性制定有关规定及正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制度规定。把发现和纠治“四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实现教育提醒、督促检查、通报曝光“三位一体”推进,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形成亲清分开、公私分明良好氛围。

(六)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释放改革效能

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监督执纪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和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必须请示报告,对一些纪检监察机构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不报告、迟报告和不按规定报备等问题要严肃追责。强化对市管企业、事业单位、市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内部一体运行机制。制定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市管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探索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运行机制, 理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职责分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有效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指导推动县级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工作。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在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思想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提升道德品质,做让党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在全系统持续深入推进“转作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树立“严、真、细、实”工作作风和“为民、亲民、利民”的宗旨意识。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规范、精准、高效要求,在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工作行为上持续用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开展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常委会述职工作,推进系统内部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强化日常监督。以潘福忠、刘兴波案为镜鉴,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 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为锦州加快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和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营造政通人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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