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委重申“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时间:2016-04-28 11:01:53 来源:锦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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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锦州市委就“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以下要求:
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若干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抓严查、快查快办,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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