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锦州市纪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日前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专项治理活动。
市纪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坚决做到“五严禁”:严禁为子女或亲属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祝宴、答谢宴;严禁党员干部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升学的操办活动及送礼金、礼品;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找有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升学费用。
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子女参加中、高考的,要摸清底数,做好登记。通过约谈提醒,使其作出坚决执行“五严禁”的承诺。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制止,确保所属范围内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严禁操办“升学宴”的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不发宴请信息、不办升学宴、不送宴请礼、不吃宴请酒,为全市党员干部做出表率。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把纪律挺在最前沿,用执纪的方式加强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曝光。凡因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